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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政策——女职工劳动保护、“三期”保护
目前国家层面,有关职场妈妈的政策主要是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以及“三期”保护。除此以外,国家层面还曾下发过多种基于以上两者的规定与解释。
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,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。其中多条规定很好地保护职场妈妈们的合法权益。如孕期预产期不上班工资应照发、产检算工时不能扣工资、产假时间规定等。
而女职工“三期”保护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提供的特殊保护。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;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;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女职工比较多的,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,建立女职工卫生室、孕妇休息室、哺乳室等设施,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、哺乳方面的困难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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